
食品安全
“流动摊贩”的组成大多都是无业、下岗、外来流动人员,一般在学校周边,步行街,商场周边人员密集的地方进行销售散装直接入口食品,有潜在的食品安全风险,规范化管理势在必行。
7月,长寿镇制定了《食品流动摊贩管理暂行办法》,规定凡是在长寿镇辖区内从事流动摊贩经营的,一律要做到四个必须:一是必须办理流动摊贩管理登记证,二是从业人员必须办理健康证,三是各摊贩主必须亮证经营,四是各摊贩主原材料进货票据必须齐全,并保留七日以上。
10月21日,长寿镇召开关于加强食品摊贩监管工作会议,会上通报了自今年7月份以来,推动食品摊贩登记管理工作落实情况。会议要求持续加强食品摊贩监督管理,要做到全面排查,优化服务,加强监管,进一步规范摊贩停留站点和经营行为。
目前,长寿集镇范围内已有31位食品流动摊贩从业人员登记发证,全部做到持“食品摊贩登记证”和“健康证”从事经营活动。
下阶段,长寿镇将加大对辖区内食品安全问题的查处和打击力度,以最严谨的标准、最严格的监管、最严厉的处罚、最严肃的问责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。
责编:钟武林
来源:平江县融媒体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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